留学规定

(一) 校内公寓住宿

有关要求

国际学生即将入住公寓,须到国际学生公寓一楼服务台办理住宿,并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相应手续:

预交房费:600//月(不含电费,电费需自行缴纳),房费以学期为单位计算,办理登记手续时国际学生至少应该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学期期间放弃学业的时候,房费将按实际居住的时间予以结算。在国际学生公寓内居住的国际学生需要缴纳电费,入住国际学生公寓后请马上到所居住公寓的服务台办理购电手续。

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二) 校外住宿

有关要求

1)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注意:签合同前,应该仔细确认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在入住24小时内要求房主到房屋所在派出所协助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否则不能签订租房合同。

2)须持《租房合同》到国际教育学院申请公寓外住宿,填写《国际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开具《退房通知单》到公寓前台退房。

3)持《外国人住宿登记表》(一式三份)、《境外人员839录入表》,《同意公寓外居住证明》在搬入校外住所的24小时内去租住房屋所属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可请房东协助办理比较方便)。

(4)妥善保管审批过的《外国人住宿登记表》,以备办理签证和离境时查验。持居留许可者还需办理居留许可地址变更手续。

校外住宿管理相关规定

(1)变更居住地的学生在搬家时,需重新履行上述手续。不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及居留变更手续的国际学生,将无法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在校外租房系学生个人行为,与房东之间一切事务,由学生本人解决处理,学校不予负责。

(3)学生选择校外租房时,尽量选择在校园附近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