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手续

一、签证类型

1X1字签证:长期学习(在华学习时间180天以上)的国际学生须持X1字签证入境,持X1字签证入境的国际学生,须在入境后30日内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未办理则构成非法居留。

2X2字签证:短期学习(在华学习时间180天以下)的国际学生可持X2字签证入境。签证超期即构成非法居留。

国际学生来华学习须持普通护照及学习(X1字或X2字)签证入境。若国际学生持其他类型签证,可能无法正常在校学习,国际学生本人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后果。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来华签证

来华学习的国际学生须向本人国籍国或者居住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办理(X1字或X2字)签证。申请来华留学签证时须提供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DQ表)以及其他使(领)馆指定的材料。

2、申请签证延期、 申请居留许可及居留许可延期

第一步:国际学生入境后,须提前至少15日提交以下材料,并根据所持证件种类和学习期限,凭学校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出具材料办理签证延期、换发或延期居留许可。

A、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复印件、当前签证或居留许可页复印件、最新入境章页复印件;

B、住宿登记表;

C、中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D、缴纳学费收据;

EJW201/JW202/DQ表复印件;

JW201/JW202/DQ表右上角带有二维码的,需要扫描二维码并将显示出的信息截图打印)

F、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G、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备注:

1) 《住宿登记表》:入住校内公寓的国际学生由公寓前台管理人员协助办理;租住校外房屋的国际学生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登记;

2) 奖学金学生无须提供缴纳学费收据;

3) 《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校外租房同学需要自行向主管老师索取;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首次转成居留许可及学习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际学生须提供六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医院体检结果。

第二步:学生登录国际学生管理系统申请,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审核国际学生申请,制作学校出具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材料。

国际学生管理系统:https://hit.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

用户名:学生本人护照号码初始密码:HITat0086

第三步:国际学生领取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材料。

第四步:国际学生自行前往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最新签证或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样例:

三、注意事项

1、国际学生应在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提前至少15日办理延期手续,办理时间约为30日,如遇假期、考试、外出等事宜,须提前办理延期。签证超期停留者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上限10000RMB

2、国际学生入境后须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取得《住宿登记表》。变动地址、更换护照、更换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出境后再入境住宿、登记到期时,应当及时进行重新登记。国际学生未及时登记或未及时重新登记,即构成非法居留。未登记导致超期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上限2000RMB

3、国际学生在华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学校有权上报公安机关取消其在华签证、居留许可。

4、 国际学生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时,须先交纳保险费和学费。

5、国际学生在华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不得超过学习期限。国际学生结束学习后,应当于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境,否则即构成非法居留。

6、国际学生发生退学、休学的学籍变动,办理离校时,须向国际教育学院申请办理停留签证。如不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国际教育学院将向哈尔滨市出入境管理局申报签证宣废,学生本人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后果。

7、学校不邀请国际学生家属来校陪读。家属申请居留许可,国际学生须向国际教育学院主管老师提出书面申请,主管老师签字同意后,出入境事务办公室为其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家属按照出入境管理局的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后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家属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国际学生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国际学生须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A、国际学生本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当前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加盖国际教育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B、亲属的有效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复印件、当前签证页复印件、最新入境章页复印件;

C、国际学生及亲属住宿登记表;

D、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E、亲属关系证明(中文)。

备注: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如认证原件为非中文版本,须提供经使(领)馆或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的翻译件。

8、学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市出入境管理局的要求为准执行各项签证及居留许可政策。

四、护照事项

1、护照丢失补办

国际学生在发现护照丢失后,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  立即向丢失地派出所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2)  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开具护照丢失证明。

3)  国际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领)馆申请新护照。

4)  取得新护照24小时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住宿登记表》;并于10日内到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办理新的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国际学生在中国境内丢失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2、换发新护照

1)  立即向居住地的派出所备案,更新护照信息,更改住宿登记表。

2)  告知主管老师,携带相关材料重新办理新的居留证件。

五、法规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有如下情形的,给予处罚:

1、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2、 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或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或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或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3、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处限期离境、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十年内不准入境。

4、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5、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英文)

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201307/t20130701_961886.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英文)

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201307/t20130722_961890.shtml 

六、常用信息

1、体检地址

a、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南岗区民益街33

电话:0451-87093444 15846346666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0:30 下午13:00-15:30

b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哈尔滨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南岗区赣水路9

电话:0451-82337613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7:00-10:30

备注:体检须提前在“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众号上预约。体检时须空腹。

2、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道里区工程街2号(友谊宫对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本指南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最新规定为准。